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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及监管机制研究

   日期:2019-09-19    

2019年8月,中国电力圆桌项目课题组发布《西北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及监管机制研究》。



摘   要

在第三次能源革命的背景下,中国开始坚定地走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能源转型之路。近年来,西北新能源装机容量爆发式增长,而最大负荷、用电量增长远远低于新能源装机增速。2018年,西北新能源弃电量达215.51亿千瓦时,占全国的64.9%,新能源消纳形势严峻。为促进西北地区新能源消纳,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本课题围绕西北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及监管机制展开研究,探索解决西北弃风弃光严重问题的有效市场途径,充分发挥西北区域资源互补、电网统一调度运行及现有新能源消纳措施等有利条件,完善电价机制,打破省间壁垒,实现新能源与火电间利益协调,有效促进新能源消纳,对实现新时代下西北地区电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我国能源转型、环境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西北区域现货市场机制建设,旨在以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核心,建立以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区域现货市场,建立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多种市场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高效运行、健康发展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最大程度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

西北区域现货市场应包括日前市场、日内市场和实时市场,参与主体有西北区域内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经注册的大用户等,交易标的为电能量、发电权和辅助服务。

为保证电力市场建设的稳定、有序、有效开展,西北区域现货市场的建设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散式市场。建立部分电量竞价的分散式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中长期交易采用物理合同,偏差电量通过现货市场调节。在该阶段,初步建立分区电价机制,建立与现货市场相协调的中长期交易机制、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并实现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有效衔接;第二阶段:集中式市场。建立以全电量集中竞价、中长期采用金融合同(差价合约)的集中式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在该阶段,进一步完善分区电价机制和阻塞管理机制,健全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等市场机制,推动市场的监管和配套机制进一步发展,探索开展包含电力期货及其衍生品的金融市场和容量市场建设。

综合西北地区资源禀赋、电网特点以及地理边界等因素,应逐步建立基于分区电价的市场价格机制,将全区电力网络划分为具有相似节点边际价格的若干价区。市场出清时,对高比例新能源机组的价区进行优先出清,满足分区内负荷需求的情况下,确定新能源外送电量,并将其作为边界条件进行全区域出清。

在“统一市场、两级运作”的基础上,西北区域现货市场将省内和省间现货交易以区域市场的形式集中优化,促进更多电量参加现货交易。省级电力市场主要开展省内中长期交易;区域现货市场主要组织各省区的发用电主体开展日前、日内和实时市场交易;全国统一市场主要组织开展省间中长期交易和针对富余电量的西北跨区现货交易。若省级电力市场已开展现货交易,则日前市场由区域市场统一负责组织,进行全区域资源优化出清;日内市场和实时市场由省级市场自主开展交易,保障电力平衡。

此外,为了有效防止市场主体操纵市场交易价格、损害其他主体利益,建议逐步建设市场监管机制、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机制、信息披露机制等相关市场配套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市场规范运行。还应建立针对用户交易电量偏差的考核机制、发生交易严重不平衡时的市场干预机制和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相关机制,进一步保障电力市场有效、公平运行。


原文下载链接:西北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及监管机制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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